各有关企业:
3月17日起启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事项智能化审批试运行(省级审批事项),考核指标须经系统预检通过后方可提交成功。施工企业请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前,对照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》需要考核的条件完成企业净资产、厂房、设备、技术负责人等企业信息核验后再申报(5月1日以后到期的省级审批事项务必先完成信息核验,以提高申报办结效率)。
地级(以上)市办理的延续事项智能化审批将于近期上线。
具体预检问题及处置建议见附件。
附件:
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(省级)申报预检问题处置建议
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5年3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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